(EU) 2023/1542 欧盟新电池法规Q&A
1.欧盟新电池法规和欧盟电池指令的关系是什么?
属于欧盟电池合规要求更替的关系:欧盟新电池和废电池的法规(EU) 2023/1542已正式发布,于2023年8月17日起生效,将于2024年2月18日起施行;而旧的欧盟电池指令2006/66/EC将于2025年8月18日起废除,但部分要求继续适用至2027年。
2.新规适用于什么电池?
新电池法规适用于所有类别的电池,无论其形状、体积、重量、设计、材料组成、化学性质或用途如何:
● 便携式电池(portable battery)
● LMT电池(轻型运输工具电池light means of transport battery)
● SLI电池(启动、照明和点火电池starting, lighting and ignition battery)
● 工业电池(industrial battery)
● 电动汽车电池(electric vehicle battery)
3.新规的影响是什么?
新电池法规规定了电池可持续和安全性及标签、标识和信息的要求,同时对将电池投放市场或投入使用的经济经营者规定了电池尽职调查义务,以及规定了生产者延伸责任、废旧电池管理和电子护照等要求,规范了电池从生产到再利用和回收的整个生命周期,对电池出口欧洲的相关企业产生了重大影响。
4.不同电池的可持续性和安全要求分别是什么?
电池类型 | 有害物质 | 碳足迹 | 再生材料 | 电化学性能 及耐久性 | 可拆卸和替换性 | |
便携式电池 | 一般用途的便携式电池 | √ | √ | √ | ||
其他便携式电池 | √ | √ | ||||
工业电池 | 可充电 | √ | √ | √ | √ | |
不可充电 | √ | √ | ||||
电动汽车电池 | √ | √ | √ | √ | ||
轻型运输工具电池 | √ | √ | √ | √ | √ | |
启动、照明和点火电池 | √ | √ |
5.电池相关企业在电池上市或投入使用前需要履行什么责任?
a.需确保电池符合可持续性与安全性要求的方式和生产,并遵守相关的标签、标志与信息要求;
b.提供技术文件,并执行相关合格评定程序,起草欧盟符合性声明并加贴CE标志;
c.履行原材料和风险类别等尽职调查义务,生产者登记注册和生产者延伸责任等;
d.不同的身份的市场主体(经济运营商)承担的义务有所不同。
6.具体要求生效的重要时间节点有哪些?
2023/8/17 (EU)2023/1542 新电池法规生效
2024/2/18 新法规施行(其它未规定生效时间的条款)
2024/8/18 有害物质(Pb) 电化学性能及耐久性 安全性 电池管理系统 合格评定 符合性声明 CE标志
2025/2/18 碳足迹
2025/8/18 2006/66/EC 电池指令废止
2025/8/18 尽职调查 标签标识 废旧电池管理
2026/8/18 一般信息标签
2027/2/18 可拆卸性 二维码 电池护照
2028/8/18 再生组分含量
7.新规中碳足迹要求及生效时间是什么?
适用对象有电动汽车电池、容量大于2kWh的可充电工业电池和LMT电池,要求制定碳足迹声明,标明碳足迹性能等级,碳排放低于法规规定的最大阈值,不同的电池类型所要满足的要求及生效时间均不同。2030年12月31日前,欧盟将评估碳足迹要求扩展到便携式电池的可行性,并将性能等级规定的要求扩展到容量为2千瓦时或更低的可充电工业电池。
类型 | 碳足迹声明 | 碳足迹性能等级 | 低于最大阈值 |
电动汽车电池 | 2025年2月18日* | 2026年8月18日# | 2028年2月18日# |
可充电工业电池 (除外部储存电池) | 2026年2月18日# | 2027年8月18日# | 2029年2月18日# |
LMT电池 | 2028年8月18日# | 2030年2月18日# | 2031年8月18日# |
具有外部储存的 可充电工业电池 | 2030年8月18日# | 2032年2月18日# | 2033年8月18日# |
*:或相关授权法案公布后12个月;#:或相关授权法案公布后18个月 |
8、出口欧盟电池的有害物质要求有什么变化?
电池法规新增了便携式电池的“铅”含量的强制限值要求,且要求满足欧盟REACH法规附录XVII和欧盟ELV指令,新旧欧盟电池法规限制物质要求对比如下表:
物质 | 新电池法规 | 电池指令 |
汞 | 电池,无论是否安装在设备、轻型运输工具或其他车辆中,汞≤0.0005% | 所有电池或蓄电池,无论是否安装在设备中,汞≤0.0005%, |
镉 | 便携式电池,无论是否装在设备、轻型运输工具或其他车辆上,镉≤0.002% | 便携式电池或蓄电池,包括集成到设备中的,其镉≤0.002%,应急照明等豁免除外 |
铅 | 1、自2024年8月18日起,便携式电池,无论是否与设备结合,铅≤0.01%; 2、第1点所列限制在2028年8月18日前不适用于便携式锌空气纽扣电池 | 无限值要求 (仅要求若铅含量超0.004%需要在划叉的带轮垃圾桶下标出Pb) |
9、关于有害物质需要做哪些测试?
有害物质合规是电池出口欧盟的必备条件,满足欧盟电池有害物质的测试要求:
项目 | 电池法规 | REACH法规 | POP法规 | ELV指令 |
适用电池 | 各类电池 | 各类电池 | 各类电池 | 汽车电池 |
相关内容 | 铅/镉/汞,基于电池整体管控 | SVHC全项测试:正式物质+评议物质等 附录ⅩⅦ限制篇测试:基于电池不同物料,针对性选择高风险项目,涉及有机锡、C9-14PFCA、邻苯等 | 基于电池不同物料,针对性选择高风险项目,涉及SCCP、PBDEs、PFOA及其盐和相关物质等 | 铅/镉/汞/六价铬,基于材料管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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